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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麟游县峡口新区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公告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信息时间:2026-03-10】 【浏览次数:】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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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麟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6年麟游县峡口新区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处置。交易期内由转让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能产权共同受理该交易项目的有关咨询事宜。
    一、拍卖标的:2026年麟游县峡口新区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详情见标的物介绍)。
    二、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三、公告期:自2026年3月11日8时00分至4月8日15时00分。
    四、竞买保证金:¥2700000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8日17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未竞得的,于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买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账    号:于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找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2026年3月11日8时00分至4月8日15时00分。
    2、审核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15时30分
    六、报名须知:
    意向竞买人需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规程》。按照《陕西省产权实物资产操作手册-企业端报名手册v1.0》《陕西省产权实物资产操作手册-自然人注册v1.0》进行注册,按照《竞买须知》要求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的自然人用户或法人用户,均可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用户名,用账号密码的方式登录系统参与报名,也可使用CA证书登录系统参与报名。
    意向竞买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及时足额向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转入竞买保证金,并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查询到账后,请打印竞买资格通知书,成功获取竞买资格,按时参加网上竞价活动。
    七、标的展示时间、地址:自2026年3月11日至31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地址为: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峡口新区南侧。
    八、网上竞价时间:自2026年4月9日9时00分开始自由报价,自由报价周期为60分钟,在自由竞价周期结束后自动进入限时周期(竞价规则详见竞买须知)。
    九、价款支付方式、票据形式:
    网络竞价结束后,买受人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大厅>国有产权交易自行打印成交结果公示,联系出让方办理成交价款和标的交割手续。
    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拍卖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十、标的物交接方式: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签订《资产处置合同》;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与转让方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自行清运。

    十一、特别提示:
    请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受让方需提交的材料明细》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并自愿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正能产权和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图片展示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正能产权和转让方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凡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递交《资产受让申请书》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且确认了转让的范围、性质、用途及规划,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能完成当地住建规划的相关要求,正能产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2、意向受让方承诺以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同意以标的资产展示的现状受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资产范围、标的涉及的规划要求,或其他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拒签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用于补偿相关方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资产转让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拟购买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符合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受让方条件规定。
    5、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将资产交易价款及相关交易费用支付到产权交易中心的结算账户。
    6、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相关交易费用。
    7、服务费按《宝鸡正能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收费办法》收取,按照最终成交价的差额累进费率计算收取服务费用,2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照5%收取,2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照2%收取,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照1.5%收取。

    十二、附件:
    1.受让人承诺书
    2.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
    3.竞买须知
    4.受让方需提交的材料明细
    5.竞买人操作手册

    转让方联系人(竞买人资格审查):刘女士
    转让方联系电话:13649175559

    查看标的联系人:刘女士
    查看标的联系电话:13649175559

    正能产权联系人:齐女士
    正能产权联系电话:13992769354

    交易中心业务三科
    联系电话:0917-3262175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10日